个情形:已经获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,将互联网医院当作第二名称的,理应向其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授证部门提出增添网络医院当作第二名称的要求,并提交后面材料:医疗机构公司法人或重点领导签好允许的申请书,申请增添互联网医院当作第二名称的因素和理由;与省级网络医疗服务监控平台对接情形;如若与其他公司合作成立互联网医院,理应提交合作协议;登记部门制度提交的别的材料。
申请互联网医院的要求(中商联合:吴经理)大家都知道,由于网络的开发,特别多的业务跟网络关联,此中近询问挺多的互联网医院就是一类,给我们方便解释下网络医院的资格怎样要求。
互联网医院划分为两类形式:一个形式是以医疗机构为给予申请人,医疗机构利用网络技术来发展服务时间和空间,即线下医院的网络化,除此把互联网医院当作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;另一种是以网络为申请人与医疗机构合作,利用一批高质量医疗专家的渠道,利用网络公司所给予的平台,为患者给予一批服务。两类不一样的形式,在要求互联网医院资格的时候所应当的材料也不一样。
另一种情形:要求设置互联网医院,理应向其依附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设置要求,并提交以下材料:(一)设置申请书;(二)设置可用的研究报告,可依照情形适当简化材料详情;(三)所依附实体医疗机构的区域;(四)要求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一起签好的合作成立互联网医院的文件。